房屋预售后土地使用权可否抵押?法律法规有哪些

转载自:房天下时间:2020-11-10 10:17969人浏览

房子修好后,开发商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过后,才可以正式销售房子,这种房屋是属于预售房屋,预售房屋在他项权益上是否跟其他类型的房屋有差别呢,很多人都不太清楚这其中的规定,那么房屋与售后土地使用权可否抵押呢,房屋预售后抵押土地使用权的法律法规有哪些呢?

房屋预售后土地使用权可否抵押

判断预售房屋能否做抵押贷款的依据有两个:

1、是否可以上市交易;

2、是否可以正常做抵押登记。修建的房屋产权性质分为很多种,如单位公房、经济适用房、安居康居房、回迁房、限价房、两限房等等,有些能抵押有些不能,具体要看是什么产权性质的。

符合条件的预售房屋可以进行抵押贷款,但必须交纳抵押期间的需缴纳的费用:他项权利登记发证的登记费、工本费等,另外需提供的申报资料有:

(1)抵押人、抵押权人的抵押申请;

(2)双方的法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

(3)双方法人的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抵押合同(原件);

(5)借款合同(原件);

(6)双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代码(复印件);

(7)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

(8)土地评估报告;

(9)交纳土地出让金凭证。

上述材料备齐后,承办人审核并交领导批准,发给抵押许可证,项目单位凭抵押许可证即可向银行申请贷款,并与之签订抵押贷款合同,签订后双方到房产局办理土地抵押登记,承办人向抵押权人核发他项权利证明书。

房屋预售后抵押土地使用权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商品房预售抵押土地使用权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国务院令第248号《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已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以上就是关于房屋预售后土地使用权是否可以抵押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有哪些的介绍了,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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